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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诗第二

类别:幻想纯爱

字数:578.7万

进度:连载中

作品简介
柳半诗第二天睡醒时已经是九点多了,醒来的那一瞬间她特别想放弃一切立马回南方去找余笙,然后带着余笙去国外。但也就那一瞬间而已,她是个理智的人,从来不会被冲动左右,她所规划的,在做的事情,都是最优秀的选择。这一点她毫不怀疑。
  起床,穿衣,洗漱,一气呵成,利利索索,不对,洗漱不算利索。
  如果有人要问柳半诗最讨厌的事,梳头发是可以算得上前五的。就像现在柳半诗呆呆的看着镜子里披头散发的自己,揉了揉乱掉的及腰发,绝望的开始慢慢整理头发。她以前看过的小说里,都说什么及腰长发三千青丝,多唯美的画面哟。再看现在自己一头乱草,柳半诗特别想亲切而友好的问候一下赞美长发的人。
  和柳半诗不同,余笙就不会有这种烦恼,她是个细腻的人,会把自己整理的很好。当然如果方便也会顺便整理一下柳半诗,就冲柳半诗那大大咧咧样儿,余笙再不帮帮她,估计柳半诗要单身一辈子。
  举个例子,四五年前有个叫桦桦的男孩对柳半诗告白了,请柳半诗去看电影,看什么让柳半诗自己选。当时柳半诗就选了看鬼片,余笙偷偷跟在两人后面跟着看,当时那情况,余笙在愚人节时候,跟柳半诗同事说过:那天她看见桦桦全程吓得捂眼躲在柳半诗怀里!电影结束就听见柳半诗对桦桦说:“我会做饭会收拾能赚钱,还不怕老鼠蟑螂家里养着蛇,我要男朋友有什么用?你连鬼片都害怕,我想我们没法交流。”余笙那时候捂着肚子在电影院差点笑岔气……
  花了数十分钟柳半诗终于降服了自己头发,她表示很无奈,不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总是能和余笙联系到一起。柳半诗瞬间觉得自己痴汉属性满满,连梳个头都能想到余笙,没救了没救了。
  收拾好自己,推掉房间,把自己昨晚忘充电没电了的手机塞行李箱,在小摊子上买了早点,柳半诗带着行李箱朝着长白山出发。第一次是余生带着柳半诗来的,余笙来长白山,是她作为稻米的信仰,柳半诗来长白山,纯粹就是余笙去哪她去哪,反正都是旅游。第一次来长白山正好是八月十七,跟着大部队上山拍照什么的,余笙那时候就说:“张起灵对吴邪就是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这能算是友情?这都要生华到爱情了!”队伍里就有人反驳她,说原著里就是单纯的兄弟情,都是腐女们乱想。要不是柳半诗拉着余笙,余笙肯定能和那个人吵起来。
  之后余笙也一直小声对着柳半诗絮叨,说什么瓶邪感情友人以上,原著就是暗示爱情之类的,柳半诗表示不发表看法。见柳半诗不怎么专心听她讲话,余笙也不继续跟柳半诗扯皮,直接跑去和其他志同道合人拍照聊天去了。
  很多年后,柳半诗的心理医生那个胖子,在听完她讲的故事后,问过柳半诗她既然那么喜欢和余笙聊天什么的,为什么第一次去长白山时候,对余笙爱答不理的。柳半诗回答胖子,对那时候的解释是,她当时就在想啊,除了小说,现实里会有多少友情以上爱情未满的感情,现实里也会有像《盗墓笔记》里张起灵和吴邪一样的感情。然后胖子问是不是指柳半诗和余笙的感情,柳半诗当时以沉默表示自己拒绝回答,没肯定,也没否定。
  走在长白山脉的路上,柳半诗强行让自己脑袋清明,她可不喜欢自己脑袋里全是余笙,这会影响她做事。
  柳半诗很喜欢长白山,除了后来被影响成《盗墓笔记》的粉丝这个原因,更多的是因为长白山脉的“长白”二字还有一个美好的寓意,即为长相守,到白头,代表着人们对忠贞与美满爱情的向往与歌颂。这是**百科上的解释,而柳半诗觉得长白长白,长久陪伴,白头不散。多好的祝福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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