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月光石乐队的一次重要比赛。比赛优胜者可以参加市里的音乐晚会,是很多乐队梦寐以求的机会。
台下坐着三位评委和很多观众。在炫目的灯光中,月光石的成员登上了舞台。熟悉他们的观众立刻热烈地鼓掌为他们加油。
吉他手兼队长Lucar挥手示意表演开始,鼓手Herry便扬手击鼓;随即,Lucar手中的电吉他也发出绚烂的声音,键盘手Kalen也晃动身体,手指在键盘上舞动;女主唱Nancy激情的歌声之后,Alence的贝斯发出勾人心弦的嚣声。
这一切,对多次参加演出的他们,都是轻车熟路。但这一次,吉他手Lucar有些不一样。他脸色灰白,眉头紧皱,虽能看出用尽力气在弹奏,但却是那么勉强。他浑身颤抖着,仿佛随时都会倒下。队员们不时担忧地望向他,各自的演奏都有些力不从心。
好在,Lucar全力坚持着,并没有出什么差错。在Nancy高潮的高歌后,他走上前,一脚踏在舞台边缘的音响上,大力地弹着吉他。
电吉他震动人心的乐声,透过现场的数个音响,传到观众的耳中。大家群情激动,忍不住站起来为他吆喝和鼓掌。
就在这时,吉他声却戛然而止。Lucar俯身,控制不住地剧烈咳嗽起来。正在卖力演奏的队员们,全都愣了。所有的声音都停止了,现场先是一片安静,然后是观众的嘘声。
Nancy放下话筒,第一个冲过去,去扶已经蹲到地上的Lucar。
医院。Lucar斜坐在病床上,队员们围在床边。每个人都垂头丧气,一股倍受打击的低落的气息弥漫在周围。
Alence说话了:“你看你,病得这么厉害,还非要参加演出。早听我的,去别的乐队借一个吉他手过来,也不至于演成这样。”
“咳咳咳……”Lucar又咳嗽起来,“别的乐队的人,怎么能演出我们乐队的风格?那么短的时间,别的人能和我们乐队排练好,能和我们的队员有那么好的默契吗?”
“再怎么样,也比现在这样好吧!”Alence激动了。
Nancy生气地对Alence说:“哎,你怎么回事,Lucar都病成这样了,你还在关心演出?比赛有那么重要吗?”
“比赛不重要?那为什么我们要天天没日没夜地练习?”
“比赛重要,Lucar就不重要了吗?!”只在唱歌时声音洪亮说话却一向温柔的Nanc此刻音量提高了N倍,众人皆一惊。
此话一出,Alence一愣,呆呆地望着Nancy。Nancy却不理她,轻轻地帮咳嗽中的Lucar捶背。
这番亲昵的动作毫不避嫌地展现在大家面前,大家都不约而同地望向Alence。Alence自觉理亏,可一见两人靠得那么近,气不禁往上涌。
她喘着气,又气心又痛,跺跺脚,干脆冲出病房。
“好!”
我又使劲地为他们鼓掌。实在是演得太好了,连眼神都那么到位。
“真是太好了,看来我们的确只有演观众和评委的份了。”那些起初争着想要主角的人都由衷地称赞道。
排演结束,我匆匆地赶向食堂。时间不早了,食堂的菜不知道还剩多少。
到了食堂,发现只剩了一些我都不爱吃的菜,而且已没了热气,看起来凉凉的。
我想了想,拿出手机,打给殷宝临。
“悠悠?”
“你在哪,吃饭了吗?”
“我正在外面吃呢,红十字会和别的社团在聚餐。”
“哦……”
“怎么啦?你没吃饭?”
“嗯,食堂没菜吃了。”
“要不你过来?”
我一想到有一大帮我不认识的人在,摇着头回答:“嗯,算了。”
“那自己随便到校门口的小店吃点啊,叫钟捷陪你啊!”
“好。”我随口应道,“那我挂了。”
合上电话,心里有点小小的失落。要是殷宝临能说一句“那我过来陪你去吃”多好!哎,算了,他事情多,活动多,也不能老顾着我。
我一个人来到粥店,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
“要来点什么?”老板娘热情地过来问。
我瞟了眼菜单。
“皮蛋瘦肉粥吧。”
“好的,还要别的吗?”
“一份炒鸡蛋。别的不要了。”
老板娘进厨房忙进去了。我这才看到斜对面坐的两人是丛语和Alence。
“悠悠,你一个人?过来坐吧!”丛语招呼我。
“呃……”我看了看他对面的Alence,犹豫着。
“过来一起坐吧。”Alence笑着说。
我确定她的表情里没有反感,这才走过去,坐到她身边。
他俩叫了三菜一汤。
“你就吃这一点?”看到我只要一份粥和一份炒鸡蛋,丛语说,“我们的菜多,和我们一起吃吧。”
“呃……好,好,谢谢。”我不好意思地说。
吃饭间,丛语不时为Alence夹菜,一会儿问她菜合不合口味,一会儿问她够不够吃还要不要再叫点菜,吃着吃着,还和她相视而笑,举手投足间都充满对Alence的爱护和深情。
我在一旁慢慢地吃着,心中升腾起一股羡慕,同时涌出一种比刚才更深的失落。比起丛语全心全意地喜欢着Alence,殷宝临,好像考虑更多的是他的工作。我想,要是丛语忙碌起来,一定不会一周都不去见Alence吧。
“悠悠在发什么呆呢?”
我回过神,看到丛语正微笑着看着我,眼神充满关切。
我的心一动。我望着他那双含笑的,专注的眼睛,忽然感到一种什么东西渗入了心底。对一个只是认识的女生,他都可以如此的细心和关心!
丛语……
我埋头喝着粥,感觉到心里有一种情愫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我们三人一起走回学校。一路上,我都很不自在,总觉得自己是电灯泡,不知道走在他们前面还是后面好。
丛语牵着Alence的手,两人轻声说笑,不急不慢地走着。风拂动他们的头发和衣襟,枝叶在他们头上沙沙地摇动。他俩好像很是享受这样的散步的过程,甜蜜地依偎着对方,似乎把我都忘了。
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正准备往别的方向独自走了,对面忽然冲过来一个女孩,冷不丁地堵在他们面前,大声地对丛语说:“丛语,我喜欢你!”
两人猝不及防,都愣了。
“丛语,我喜欢你!自从去年看到你的演出后,就一直喜欢着你,直到现在!”
女孩无视他身旁的Alence,勇敢地继续表白。
“我已经有女朋友了。”丛语反应过来,搂搂Alence,对她说。
“我知道你有女朋友了。可是你们只是恋爱,还没结婚,为什么不给我一个机会呢?”
那女孩生得白白净净,五官也很精致,比Alence漂亮很多。她无畏地望着丛语,显然是早就作好了准备。
丛语看着她,认真地,一字一句地说:”我只喜欢我女朋友。“
“你还不认识我,不了解我。我也认识她,知道她叫Alence,也知道你和她是在乐队认识的。你也是了解她以后,才喜欢她的吧?那你也可以给我一个机会,来了解我啊,我有信心,你一定也会喜欢上我的!”
没想到她竟然对丛语的事这么了解!Alence表情很不自然,从丛语手里抽出手来,走到一边。
丛语紧张地看了看Alence,沉吟了一下,对女孩说:“谢谢你对我这么关心。但是,我已经有了Alence,我不会再喜欢别的女孩子了,对不起。”
说完,他过去拉起Alence,目不斜视地从女孩身边走过去。
“丛语!丛语!”女孩失望地对着他们的背影叫着。他们已经远去了,她还站在原地不动。良久,她才低着头离去,手中的什么东西飘落在地。
我上前捡起来一看,是一张纸片。借着路灯,我读着上面的字:“……我知道你有女朋友了。可是你们只是恋爱,还没结婚,为什么不给我一个机会呢?……你还不认识我,不了解我。我也认识她,知道她叫Alence,也知道你和她是在乐队认识的。你也是了解她以后,才喜欢她的吧?那你也可以给我一个机会,来了解我啊,我有信心,你一定也会喜欢上我的!”
咦,这不正是她刚刚所说的话吗?难道她是事先背好了的吗?难道,她其实不是看起来的那么勇敢,也很紧张和害怕的吗?
我的眼前浮现出林幽隐和钟捷的哀伤的眼神和不止的眼泪。这就是爱情吗?一个人的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