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春 第三十七节 春末

  也不知道是如何回去的,反正醒来的时候已经大天亮了.

  屋子里面只有我自己,空空荡荡的,他们好像都去上班了。

  王城也许给我请假了吧,反正无所谓了,我也不想再这样混日子了。

  突然听到外面传进来一首歌曲,很古老的歌曲了,也叫不上这歌曲是谁唱的了,只是跟着它的旋律哼唱着。

  如果你愿意

  我可以永远像现在这般美丽

  因为我生而为爱痴迷

  如果你有情

  这世界可以不需要再有四季

  我的心早已经色彩分明-

  多少爱情正甜蜜

  多少童话在凋零

  然而我始终相信

  我将得到永恒的幸运

  再也不必为情所苦

  真爱不用再分离

  只要能用心经营

  就会幸福到底——

  如果你有情

  这世界可以不需要再有歌曲

  我的心早已经充满了旋律

  唱着,哼着,不知不觉的又进入了梦乡,在梦里去约会她的脸庞,美美的笑了,挂着一丝泪滴。

  脱掉了厚厚的棉衣,感受着如火的骄阳,牵着素薇的手,游荡在街上,感受着路人的注目礼,我的心里满满的都是甜蜜。

  梦里的世界,真的好想永远不要醒来。

  醒来的世界里,不会再有这份甜蜜,只有现实的洪荒,和无情的凄凉。

  春季的末尾,我依然没有得到想要得到的东西,不单是我,我们谁也没有得到自己应该有的东西。

  这个世界,我们渐渐的变得开始不清醒,不但房价涨了,油价涨了,孩子的个子也长了,城市开始大变样起来。

  身边的朋友,也发生了些变化,一个老乡曾经这样告诉我:你们这群孩子算是完蛋了,除了玩还会什么,男的一个个都是浪荡公子,女的一个个都是风尘骑士,这个社会交到你们的手上,我都不敢想象了。

  当时,我没有理会他,以为他这是谬论,我们怎么了,我们有青春,我有时间可以挥霍,我们可以放荡的生活,这个世界离我们还很远。

  可是,比我小十二岁的兄弟都已经喜欢奥特曼或者喜洋洋了,我已经没有可以挥霍的东西了。

  王城几天后,终于还是和茹茹分手了,这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子,从此也淡出了我们的世界,不知去向了何处。

  本来应该喜欢我的杨阳,却跟着王城走了,我的心里竟然有一丝难过的成分,也许人就是这样,犯贱的时候,真贱。

  已经早早离开我们身边的王超,不知怎么搞的,竟然和笑笑打得火热,爱情有时候真的会穿越遥远,他们向我证明了这一切。

  据说我恨得要命的那个胖松,也不可思议的看上了杨阳,还一度扬言要和王城竞争到底。我迷茫了,原来邻家小妹的类型是大众的爱好,可是,像胖松那体重别说邻家小妹了,就算是恐龙级别的女孩子都会先上秤上量量自己的分量,看到底能不能承受这份压力。

  其实,最值得一提的人是洋子,这小子话很少,有人告诉我说,话少的人心眼最多,他绝对是这一种人。因为我无缘无故的不去浴都上班,所以被单位开除了。正值旺季浴都缺人,所以王城主动带洋子去上班,还别说,他还真是天生做服务生的材料,不但受到娱乐人员的一致好评,老板也对洋子大加夸奖,而我也邪恶的成为了反面材料,时不时的被拿出来数落,都不伺候他了还败坏我的名声,亏我兜里没钱,不然早就告他去了,这是诽谤,最次也得中级人民法院。

  俗话说:赌场失意,情场得意。可是洋子不但事业有成,还不知使用了什么手段最后抱的美人归。

  被洋子俘虏的女孩子,也是曾经我晚上偶然会想到的月婵,这件事,让我耿耿于怀。

  这个世界,乱了,真的乱了。

  一直以情圣自居的王军,也紧跟社会的潮流,走入了恋爱的大河中。

  什么人找什么人,这句话完全正确,王八看绿豆,对眼。王军和时尚开朗的娇欢无情人也终成眷属,他们俩人让我深深的认识了那位我曾经鄙视的老乡说的那句话。当时在网上看到一句话,我马上就想到了他们两人,也许里面还存在几分嫉妒吧,他们都恩爱了,而我还是一个人,一个人吃,一个喝,一个人睡,一个人走,一个人伤心。

  他们都恩爱了,所有人都沉浸在幸福里,喜笑颜开。

  我百思还是无聊,所以跑去了网吧,这一呆就是一星期。

  一星期出来以后,发现路人都露出了胳膊,太阳也恶毒的跑在了头顶。

  我在心里默念,原来春季,已经离我远去,我都未感受到春末的气息,连呼吸都不舒服起来。

  莫名的打了一个喷嚏,还以为是有人想念了,可是,谁还会想念我啊,自己安慰自己而已。

  都说春天是恋爱和感冒的高发季节,身边所有的人都是前者,而唯独我自己是后者。

  我再也适应不了他们的生活,他们每天的话题就是爱情的秘密,而我却无语。

  我决定离开他们,继续寻找自己的幸福。要走了,他们没有人来送我。据说那一天娇欢他们公司放假了,他们都陪伴爱人去了。

  在兄弟和情人之间,受伤的永远是兄弟,只有在喝酒的时候,兄弟才是真兄弟,连最后的结账都不会是真的。

  随他们去吧,反正我是伤透了心。

  也不愿意就这样回家去,无功无过,也无颜见父老乡亲。

  在城市的边缘,找了一份苦力,在货运站搬起了箱子,这中间认识了一位还不错的哥哥,他叫少卿,我们很快就打成了一片。

  心里,还是没有忘记春天,还是没有忘记素薇,没有忘记所有的一切。

  可是,她在哪里?春天在哪里?

  晚上累了,我总会这样的想起。

  不知不觉,一个人就过的久了。

  一个人久了,因为怕伤害,懒惰去恋爱,懒惰去了解人-

  一个人久了,朋友会越重要-

  一个人久了,会越来越喜欢听歌-

  一个人久了,电话会常常忘记带-

  一个人久了,都会养成一个怪癖(如收集狂,网族)-

  一个人久了,对爱情会越挑剔-

  一个人久了,除了寂寞点以外,还是蛮开心的-

  一个人久了,看到样子不错的异性,生理吸引内心抗拒-

  一个人久了,会变的比恋爱时候成熟-

  一个人久了,会害怕看鬼片-

  一个人久了,会常常浏览星座运程(总期待发生点什么)-

  一个人久了,会比以前重视自己的家人

  一个人久了,对节日大多没啥期待-

  一个人久了,总难免和些桃花搞搞暧昧(就好像下午茶,虽然不是正餐,可是也是一种享受)——

  一个人久了,会改变至少两种地方在你的性格-

  一个人久了,一定会有周率的吃方便面-

  一个人久了,会喜欢买很多鞋,带你去更远的地方-

  一个人久了,你会觉得自由自在,天宽地广-

  一个人久了,有时候不平衡,为啥不如你的朋友有个如此好的伴侣-

  一个人久了,会更爱花钱-

  一个人久了,会喜欢转发些无聊短信给朋友-

  一个人久了,爱情会越来越不重要,钱和事业变重要了.

  一个人久了,爱情对我来说是个虚伪的东西!

  一个人久了,不自然也成了习惯…!

  一个人久了,也就习惯了。

  一個人久了!傷口也不再那麼疼!

  一個人久了,連悲傷都沒有了眼淚

  一个人久了,连风花雪月都没有空去理会!

  一个人久了,连等待都是短暂的年华,短暂着却漫长的走过,走过岁月…

  一个人久了.就会成为一种习惯.而习惯很难改变.特别是有人需要的时候_也不知是习惯两个人、还是习惯陪伴。

  无奈的写下一段春天,纪念那段回眸。

  爱情,与孟婆有关。

  我经常这样说:婆婆的汤真好喝/有家的味道/婆婆的面容好慈祥/就像奶奶一样/

  喝了这汤/我心里不再苦/夜也不再黑/我会勇敢的一个人上路/

  婆婆,我会不会幸福/我真的不想再这么苦/为什么忘记之后/眼泪还是止不住/

  月儿的光芒照在小桥上/那么温柔就像她的手/婆婆,你能不能叫我/抓住这双手。叫我牢牢地抓住

  /婆婆,我真的不想再这么苦/真的不想再这么苦!”

  春逝,夏朦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