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好心当成驴肝肺

  “那就是,你喜欢我了,是不是,你不知不觉喜欢我,所以想和我订婚,想把我留在身边,可是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所以就用了这个卑鄙的办法。果然,你这个人很变态,想出来的办法也很变态。”

  陈云清故意逗他。

  宁绍文皱着眉头,一本正经,他说:“我不会有真正的感情了,我不会有爱,也不会喜欢谁,我爱的人因为我自杀了,从那之后我的心就是冻结的。”

  “那我们已经公开订了婚,大家都知道我们在一起了怎么办?你难道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吗?”陈云清说。

  “在一起生活不需要感情,只要合适,就那么一辈子,也就熬过去了,不是吗,你又能保证你这一辈子还能有爱?”他神情低迷。

  好吧,宁绍文,命运已经如此了,你心里有个双双,我心里也还有过去苏毅的影子,虽然我现在已经对苏毅彻底绝望了,但是世界上那么多人,来去匆匆,偏偏是你,偏偏是我,我们应该是上辈子来不及实现的缘分,这辈子莫名其妙地就弥补了。

  不管以后如何,陈云清都应该认清这个事实,她和他在一起,还订婚了,他们名义上是一对情侣,即使宁绍文说他不喜欢她,也不会喜欢她,更不会爱,或许陈云清只能忍受吧,她想她应该也没有爱了。两个心静如水的人在一起,真的就能平平淡淡走完一生?她倒是要看看,这个宁绍文真的不会爱上自己吗?陈云清在心里这样对自己说。

  突然间,陈云清有了一种想征服他的欲望。

  梦幻的订婚典礼是一个梦,第二天太阳升起的那一刻,陈云清还是觉得不真实,很不真实。

  她实在不敢相信她就这样住进了宁绍文的家里,开始真正的同居生活。那是她一直不可触及的领域,比如说她不再可以随意地穿着可爱的小熊睡衣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吐瓜子壳,不再可以想躺就躺想跳就跳哦,也不可以穿着短裤就直接从床上至跳到浴室里,再或者来大姨妈的时候不能就这么马马虎虎对待自己,就算有带颜色的东西落在被单上,也不太好意思在第二天早上就能亲自拿去洗掉-----你总是要顾及另一个人还在熟睡当中,这就是不同之处。

  你要时刻意识到自己身边有个男人,还是个很严肃的男人,他就是宁绍文。

  还有还有呢,宁绍文嘴巴很挑剔,比如说早上陈云清会早起一小时给他热牛奶,随便煮一个鸡蛋,下一碗面条,宁绍文吃鸡蛋只吃蛋白不吃蛋黄,蛋黄每次都直接扔垃圾桶里,陈云清起的肺都要炸掉了。她有时候会说:“宁绍文,你这就是浪费国家粮食。我外婆说浪费粮食的人是会遭雷劈的!”宁绍文也不和她争辩,只是淡淡地说:“我的胃不好,蛋黄吃得我胃痛。”

  陈云清没办法反驳他。

  每天早餐后当他上班去,她就会在家补觉,其实这样生活真的和猪一样,没有工作没有压力没有生存的危机,每天想吃就吃,想睡就睡,什么都不需要想。所以陈云清内心有时候会闪过一丝的慌张,她一慌张就会去找林默聊天,那天下午太阳正好,林默有没有工作,她们约好一起去逛街。

  当她们手挽着手走在商场经过睡衣店的时候,陈云清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她想给宁绍文买套睡衣,林默笑话她:“你知道他的大小吗?”

  陈云清摇摇头,然后便很没有头脑地发信息给宁绍文,她说:“你穿多大的睡衣啊?”

  他没有回她的话,在发过去,他就怒了,直接打电话过来说:“陈云清,我在工作,你能不能不要吵我!”

  陈云清就蔫成了个烧焦了的茄子似的,是啊,她凭什么对他这么好啊?

  人家还偏偏不领情,好心当成驴肝肺!

  哼,有什么了不起!陈云清想着,很是生气,连走路的时候她还特意踩响了她的高跟鞋,林默在旁边问:“怎么?人家不领你的情?碰钉子了吧。”

  陈云清闷着头走路,不吭声。

  “其实我想说我应该出去找工作。这样闲着的梯子真的不太适合我。”想了想,陈云清说。

  林默看了看她,说:“也许我可以帮你找份你喜欢一点的工作,你喜欢做模特不?”

  陈云清眼睛一瞪,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她说:“这不是喜欢不喜欢的问题,这是可以不可以的问题!就我这样,长得就像王八绿豆似的,还当模特?适当乡村气息模特吧...”

  林默敲了敲她的头:“你就是一个不自信,其实云清你挺纯净的,特别是眼睛啊,正好给一些杂志啊,图书做封面,再说了适不适合摄影师说的算,愿不愿意做是你说的算啊,哎呀,你就先去让摄影师看看呗,反正又没事。”

  陈云清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捏了捏自己的脸,半信半疑地说:“那好吧,我试试。”

  林默点点头,说:“那好,那我下个星期帮你约摄影师试镜啊!”

  陈云清迷茫地点点头,这是活了二十多年第一次做这样的工作,没接触过,更加没有想过,不过她似乎觉得自己就要开始全新的生活了。

  边说着,边逛着,时间就这么溜走了,那天她们逛到很晚,还在小吃街吃了麻辣烫才慢悠悠回去。

  陈云清潜意识里就是想待得晚点,再晚点,她知道她在故意和宁绍文斗气。